- 中央地質調查所「公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1011米崙斷層)」
針對全國活動斷層及其兩側易受斷層錯動或地表破裂影響範圍進行地質敏感區劃定,自2014年起至目前為止,已完成19項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的公告作業。地質敏感區為土地開發、防災與保育之重要參據,而地質法並無限制或禁止開發之規定。公告之目的係讓社會各界預先瞭解土地的地質環境狀況,在土地開發前辦理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因地制宜規劃開發事宜,並事先研擬適當的因應對策及補強措施,可提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與安全性,降低未來發生災害與損失的可能性。
中央地質調查所編製之地質敏感區變更計畫書,載明地質敏感區之變更原因及其範圍,以及地形、地層、斷層性質等相關資訊,民眾皆可至中央地質調查所網頁地質法專區(https://www.moeacgs.gov.tw/Laws/)參閱及下載。